2025年5月13日上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会同应急管理部,围绕第17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联合举办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领域重要国家标准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现场。南方周末记者 罗欢欢 图

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安全生产监察专员林冰在会上表示,近年来我国加快构建以强制性标准为主体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据统计,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占比已由2023年6月的56%,提升到目前的80%以上。

截至目前,我国已建立涵盖矿山、危化、消防等十大领域两千余项国家标准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发布会还发布了包括《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在内的五个重要国家标准。

其中,《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增加了重大火灾隐患的直接判定要素,将容易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单要素直接判定为隐患情形。

从2017年旧版标准规定的10项增加到30项,重点对公共娱乐场所、宾馆、商场及集贸市场,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医院门诊楼和病房楼,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厂房仓库等人员密集的室内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分别规定直接判定要素。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将近年来引发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直接或间接致灾因素纳入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要素。例如,人员密集场所违规设置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厂房或仓库,多产权建筑、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不清,疏散楼梯间的地上与地下部分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住宅建筑架空层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等。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系统构建了覆盖生产、储存、经营全流程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一司副司长刘丽在会上提醒,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类型规模以及管理实际,对标确定适用于自身的安全管理要求,“一企一策”自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地可根据实际,适当简化对小微企业的要求,加强精准指导。

会上发布的《应急避难场所通用技术要求》《应急避难场所管护使用规范》《乡村应急避难场所设计规范》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规范了场所规划、设计、管护、使用等全生命周期技术要求。

其中,《应急避难场所管护使用规范》扩充了全灾种综合性内容,并将日常管理修改为平时管护,强化省、市、县、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分级管护。

同时,将应急启用、安置运行修改为急时使用,强调对紧急、短期和长期避难场所的分类使用,从注重单一性避难场所管理向注重综合性避难场所管护使用的转变。

《乡村应急避难场所设计规范》为新制定的国家标准,主要规定了乡镇级和村级避难场所设计原则、基本要求,以及选址、总平面、功能区、场地及建筑和设施设备等内容,适用于新建、改造乡村避难场所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