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茶陵县一早餐店因肠粉格外Q弹,生意火爆。然而,没人料到这舌尖上的美味竟然暗藏“玄机”。
7月29日,株洲警事发布消息,近日,株洲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联合茶陵县森林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奔目标肠粉店。推开后厨门,昏暗光线中,墙角一袋袋白色粉末、操作台上2桶散发异常光泽的米浆。
“这是什么?”面对执法人员的质问,店主黄某(化名)眼神闪躲。当白色粉末被确认为硼砂,1000克违禁物、2桶可疑米浆被当场扣押时,黄某(化名)的沉默,早已暴露心虚。后续检测结果冰冷:米浆中硼砂含量32.7毫克/公斤,这意味着,无数食客在不知情中,把“毒”咽进了肚子。
在审讯中,黄某(化名)防线崩塌。他坦言,从2024年6月起,为让肠粉“更筋道、更好卖”,明知硼砂是食品禁用物,仍从某平台多次采购,掺入米浆售卖。“看同行这么做,以为能蒙混过关……”
硼砂是一种含硼矿物及硼化合物,不能用于制作食品,却具有危险毒性的化工原料,多用于玻璃和搪瓷行业,是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添加制作食品的非食用物质之一。
根据2008年原卫生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中,“硼砂硼酸”被明确列入非食用物质名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硼砂属于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硼砂具有增加食物韧性、脆度及改善食物保水性及保存度等功能,加入食品中能起防腐、添加弹性和膨胀等作用,但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很大,连续摄入会在体内蓄积,妨害消化道酶的作用,引起食欲减退、消化不良、抑制营养素吸收,促进脂肪分解,因而使体重减轻,其急性中毒症状为呕吐、腹泻、红斑、循环系统障碍、休克、昏迷等。
人体若摄入过量硼砂,会引发多脏器的蓄积性中毒。硼砂的成人中毒剂量为1-3克,成人致死量为15克,婴儿致死量为2-3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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