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进一步解释,对于一些不构成犯罪的案件,公安机关在发现后应该移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但当前这一工作开展得还比较少。同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向公安、检察机关移交案件、移交线索不足,未能有效发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该类行为的专门监管作用。 另外,生产源头打击不足。在现有查办的案件中,抓获的均为壮阳药销售者,未抓到一例生产者。
为此,检察官建议建立检察机关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安、法院等机关的监督与协作机制,同时应当积极联合街道办、社区、居委会等部门和组织,对辖区内成人用品店、小超市等场所定期进行针对性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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