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电动车限行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限行规定适用于遂宁市城区(不含船山新区)范围内。

二、限行时间

本限行规定自2020年4月15日起实施,具体时间为:

每天上午7:00至9:00,下午3:00至5:00(节假日除外);

限行区域为城区一中至四海路、南环路、西环路、北环路、府前街、人民路、东大街、西大街、兴隆街、新兴街、府南街、府北街、府东街、府西街、人和街、民生街、府前街、南丰街、北丰街、新兴街、府南街、府北街、新兴街、东关一路、东关二路、东关一路、东关五路、南丰巷、南丰街、西大街、北环路(一环以内道路)。

三、限行内容

电动车在上述时间范围内禁止通行;

违者将面临罚款、扣分等处罚措施,同时还将面临没收电动车等处罚。

以上就是遂宁市电动车限行规定的具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遂宁限行的汽车类型包括外地燃油车、本地燃油车、外地纯电动、本地纯电动、外地插电混动、本地插电混动。

一、外地燃油车、本地燃油车、外地纯电动、本地纯电动、外地插电混动、本地插电混动

(一)限行一

限行时间

2021年08月02日起,全天

限行区域、范围

遂宁市:和畅桥(明月桥)

遂宁市电动车管理条例?

附遂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范道路交通行为,维护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维修、注册登记、道路通行、停放及其他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电驱动功能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两轮自行车。

第四条 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应当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并将所需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经信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其产品的行业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电动自行车销售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的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和利用的监督管理;城管部门负责人行道上电动自行车的停放管理。

第五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并有义务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遂宁市电动车新标准?

一、二轮电动车概念及上路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T24158-2018)《机动车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以及《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一)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电驱动功能的二轮自行车。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上道路行驶须办理注册登记,领取绿色电动自行车号牌,骑行人须年满16周岁,佩戴安全头盔。

      (二)电动轻便摩托车。是指由电力驱动的,最高设计车速大于20km/h且不大于50km/h,或整车整备质量大于40kg且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须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蓝色轻便摩托车号牌,骑行人须年满18周岁,最低考取准驾车型为“F”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电动摩托车。是指由电力驱动的,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须办理注册登记,领取黄色摩托车号牌,骑行人须年满18周岁,最低考取准驾车型为“E”的机动车驾驶证。

总结: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遂宁电动汽车的相关介绍了,希望本文遂宁电动汽车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