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二共识是1992年提出来的,1992年12月3日,大陆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在香港进行事务性商谈后,双方对“一个中国”之原则达成了共识,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但对于“一个中国”内涵,双方存在分歧。
“九二共识”指1992年11月大陆的两岸关系协会与台湾的海峡交流基金会就解决两会事务性商谈中如何表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态度问题所达成的以口头方式表达的“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
1992年,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受权就在两岸事务性商谈中表述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事宜进行协商。经过当年10月香港会谈及其后一系列函电往来,达成了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努力谋求国家的统一”的共识,后来被概括为“九二共识”。其核心意涵是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两岸不是国与国关系,从而明确界定了两岸关系的根本性质。
九二共识
九二共识是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达成共识的方式是各自口头表述。
构成九二共识的内容就是上述两段经过协商、相互认可的具体文字,核心是坚持一个中国原则。
九二共识的达成,体现了两岸双方搁置争议、求同存异的政治智慧,确立了两岸商谈的政治基础,为两会开展协商并取得成果提供了必要前提。


还没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