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
公布了多起小型轿车或客车
严重超速违法案例
引发关注
沪A21***
▲2025年11月26日13时39分,号牌为沪A21***的小型轿车在辰塔路(文翔路—辰花路)南向北,实施了“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且时速未超过一百五十公里的”违法行为。
处罚:记6分、罚款1000元
沪ABE0***
▲2025年11月17日6时39分,号牌为沪ABE0***的小型轿车在虹桥路(沪青平公路至哈密路)西向东,实施了“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且时速未超过一百五十公里的”违法行为。
处罚:记6分、罚款1000元
沪BD87***
▲2025年11月9日6时57分,号牌为沪BD87***的小型轿车在陈海公路近31.5KM路段(西向东),实施了“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且时速未超过一百五十公里的”违法行为。
处罚:记6分、罚款1000元
沪GMC***
▲2025年11月25日10时45分,号牌为沪GMC***的小型轿车在中山南路地道(白渡路进口—董家渡路出口),实施了“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且时速未超过一百五十公里的”违法行为。
处罚:记6分、罚款1000元
沪AAP6***
▲2025年12月10日10时23分,号牌为沪AAP6***的小型普通客车在武宁路地道南线(京沪高速入口—东新路出口),实施了“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且时速未超过一百五十公里的”违法行为。
处罚:记12分、罚款1000元
沪AD16***
▲2025年11月23日15时25分,号牌为沪AD16***的小型普通客车在嘉闵高架路东侧近26.8KM路段,实施了“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且时速未超过一百五十公里的”违法行为。
处罚:记12分、罚款1000元
超速行驶带来的危害
01
易引发追尾
数据显示,在干燥水平路面上,时速为80公里时,制动距离约为70米;时速为100公里时,制动距离达到101米;而时速为140公里时,制动距离达到173米!当前车遇到紧急情况刹车时,同车道后车如超速行驶,则极易发生追尾事故。
小车在高速超速行驶,在隧道内撞上大货车。
02
容易翻车
车速如果过快,转弯时离心力会增加,车速增为两倍,离心力增为四倍。遇有情况急打方向盘,车辆易发生侧滑,严重时会导致翻车。
雨天小车在高速上超速行驶,遇水滑撞上栏杆。
03
影响判断
速度越快,反应时间越短,视野越小。实验表明,当时速70公里时,视力为1.2的驾驶人视力将会下降到0.7。
同时,车速越快,视野范围越小。当时速40公里时,视野为100度;当时速70公里时,视野为60度;当时速100公里时,视野为40度。
04
后果严重
车速越快,碰撞能量越大,车速增为两倍,碰撞能量增为四倍。如果时速为50公里,发生事故时,车辆相当于从三层楼高度坠落;如果时速为100公里,发生事故时,车辆相当于从十层楼的高度坠落。
“十次事故九次快”
驾驶人上路行驶请控速
如何避免超速行驶
01
牢记交通法律法规中对车速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
02
合理控制车速
尤其是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在雨、雪、雾等不良的气象条件下行车时,应保持安全的行驶速度。以便根据交通情况,及时做出判断,正确规避风险。
03
不要过分自信或怀有侥幸心理
在行驶过程中,尤其是在雷达测速路段,一定不要超速行驶,因为限速路段、雷达测速路段一般都经过科学论证,是事故高发路段,限速的目的是保证交通安全。
超速行驶的车辆固然可恨
遇到“龟速车”也同样糟心!
驾车过程中接打电话、浏览电子设备、
吃东西等“分心驾驶”行为
造成的车辆减速缓行
也给道路通行效率带来了影响
超速或龟速都不可取
请牢记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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